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技能竞赛学生公共基础课成绩评定方案

发布时间:2024-05-09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



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技能竞赛,同时规范因备赛停课后的各科成绩的评分,教务处特制定如下“竞赛学生公共基础课成绩评定方案”。

比赛选手类型

评分方案



国赛选手

停课备赛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,由教务处通知马

院、基础学院教学秘书,秘书通知相关任课教师,

学期总评成绩为专业前5%。




世赛上海集训队选手

停课备赛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,由教务处通知马

院、基础学院教学秘书,秘书通知相关任课教师。

集训结束后,学生需回到班级正常上课,学期总评

成绩为专业前10%。



星光计划等市级A类赛项

选手

停课备赛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,由教务处通知马

院、基础学院教学秘书,秘书通知相关任课教师。

完成比赛后,学生需回到班级正常上课,学期总评

成绩为专业前10%。

其他情况

一事一议





备注

(1)  体育类课程不按竞赛类别划分,参赛选手成

绩均为75分及以上;

(2)  停课备赛学生名单以教务处盖章名单为准;

(3)本方案仅限于公共基础课程,专业课成绩由

各二级学院提供方案并实施




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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